山西得恒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报来的《资产评估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备案表》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6号)和《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晋财会〔2017〕25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备案。

一、资产评估机构名称为山西得恒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组织形式为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49900MA0L4G4R8B

二、山西得恒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法定代表人为张泽刚。

三、山西得恒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分别为: 张泽刚、张鹏聪、贾海亮

四、张泽刚(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编号:14100015)、贾海亮(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编号:41110072)共2人为山西得恒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的资产评估师。

五、山西得恒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办公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产业路36号A座707室。

六、山西得恒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备案后将由我厅为其发放《山西省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序列号0175

山西得恒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有关合伙人的情况及申报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基本情况等备案相关信息已录入资产评估机构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可登录zcpgba.mof.gov.cn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山西省财政厅

2020年924